中國江蘇網7月24日訊(記者 王逸男 通訊員 董國成 馮陽 陳穎)近日,南京市雨花台區玉蘭路上某商場內新開了一家兒童游樂中心,開業時間不長,投訴卻不斷,大多都是家長們反映孩子在游戲過程中受了傷,要求商家索賠的。
  市民何女士的孩子被游樂中心倒伏的桌子砸傷,花了750元醫葯費,要求商家賠償醫葯費,商家不同意。何女士投訴到了雨花台消協。在消協的協調下,該商家將何女士的情況報批北京總部,同意賠償何女士孩子的醫葯費。
  市民祝女士的孩子在該游樂場摔了跤,到醫院檢查確定為趾骨骨折。但是商家只賠了祝女士五張游樂券,並要求祝女士寫下承諾書不再追究。祝女士表示非常不滿,投訴到了雨花台消協。經過協調,該商家的總部已經介入,將在孩子治療完成後對孩子的醫療費用進行賠付。
  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在購買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、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,而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、財產安全的要求。孩子們在游樂場中游戲,安全上應該得到保障,若是受到傷害,家長應該儘量保留票據、照片以及其他家長的證言、聯繫方式,作為日後索賠的證據。但是,一般的游樂場中孩子多工作人員少,一人看多個孩子難免疏忽,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,消協建議家長還是儘量陪在孩子身邊,確保孩子能夠安全、快樂地游戲。  (原標題:游樂場成了“傷人場” 多名兒童受傷家長向商家索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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